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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85岁老人"坐牢求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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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管判我一年也好,十年也好,就是赶我,我也不出来了,反正我也活不多久了,就一直在监狱里呆着算了”,昨天上午,听到一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后,85岁的陈少华没有如其他嫌犯一样恳求法官轻判,而是像要回家一样泰然处之。
  
  ■ 对话
  
    “我不是靠偷东西吃饭的”
  
    宣判后,记者经法院许可和陈少华进行了简短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什么时候来广州的?
  
    陈少华(以下简称“陈”):1947年到广州后就住在火车站门口的广场上,一直要饭,有时捡废品卖。我没有文化,找不到工作。
  
    记:你以前在株洲时靠什么谋生?
  
    陈:种菜、流浪。
  
    记:你家里还有什么人?有孩子和老婆么?
  
    陈:我家里什么人都没有了,我一直没结婚,连吃饭的钱都没有,哪里有钱讨老婆?
  
    记:你在广州没有饭吃,怎么不回株洲老家呢?
  
    陈:我前几年回去过,在株洲要不到饭,呆两年又回来了。
  
    记:广州市对外来流浪人员有救助政策,你去过救助站吗?
  
    陈:我没去过,救助站不会要我的,他们一听说我被“劳教”(服刑)过,肯定不会收留我的。
  
    (对陈少华这样有前科的流浪人员,广州救助站能对他敞开大门吗?广州市救助站市区分站站长徐福宪态度明确:只要他确实是流浪乞讨人员需要救助,以前曾被判刑不影响,他来救助站是没问题的。他要是要求回老家,救助站可以提供车票。)
  
    记:这次判你刑,你怎么看?
  
    陈:这次不管是判我一年也好,十年也好,以后就是赶我,我都不出来了,我在外面没有活路,我出来要不到饭,外面那些人把我的腿都打断了,我没有别的办法。在里面(监狱)还不用发愁吃住。
  
    记:你平时在火车站要饭一天能要到多少钱?
  
    陈:有时候一天能要到15元,一般是七八元,要不到的时候多。
  
    记:你要是一天都没要到钱,又没有吃的,怎么办?
  
    陈:我捡旧瓶子卖。我不是靠偷东西吃饭的,我要是犯罪,年轻的时候怎么不犯罪?我就是要口饭吃,我没有别的办法。
  
    记:以后你有什么打算?
  
    陈:反正我也活不多久了,只要判我刑,我就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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