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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7月15日基金重大事项公告

每日基金投资必读:7月15日基金重大事项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8年 7 月17日起,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代理泰信天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290001)、泰信先行策略基金(基金代码:290002)、泰信双息双利基金(基金代码:290003)、泰信优质生活基金(基金代码:290004)、泰信优势增长基金(基金代码:290005)的销售业务。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 24号文批准。

  自2008年7月17日起,投资人可在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个城市(北京、上海、沈阳、丹东、东港、抚顺、长春、广州)的12家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5988,021-38784566

  3、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指定网点

  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 tebon.com.cn

  5、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直销账户的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对在招商银行开设的直销账户进行了变更,现将变更后的银行账户信息公告如下:

  账户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19004609106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市新世界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308584001362

  全国联行号:82133

  新直销账户自本公告之日起启用,原账户将沿用至2008年7月22日。

  我公司在其他银行的直销账户信息不变。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如下方式了解详细情况: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

  公司网站:http://www.ccfund.com.cn

  以上信息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2008年第7号)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3月5日,根据《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7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6月16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7月15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8年6月16日起至2008年7月15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7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7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7月17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7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7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8年7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8年7月15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ffund.com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

  3、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广州证券、北京证券、大鹏证券、湘财证券、长城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平安证券、渤海证券、华西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中原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盛证券、西北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西部证券、德邦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金通证券、国海证券、齐鲁证券、东海证券、大同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新时代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财通证券、民生证券、财富证券、万联证券、泰阳证券、东北证券、恒泰证券、瑞银证券和华鑫证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关于修改南方全球精选配置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了充分保护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进一步明确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表述,同时减少因海外市场节假日频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经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南方全球精选配置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以及开放日和暂停申购赎回情形的相关表述做出调整,同时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对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改,调整内容如下:

  一、将基金合同第11章“基金的投资”中“投资范围”部分的如下规定: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33个国家或地区的比例不低于90%。

  修改为: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将投资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主要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订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33个国家或地区,投资于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同时,对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中对应的章节进行了修改。

  二、在基金合同第11章中“投资限制”部分:

  将“六、投资限制”中的“(七)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修改为“(七)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前项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删除“六、投资限制”之“(五)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项下的“7、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50%。上述比例限制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不得计入基金总资产。”

  据此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对应的章节作了相应修改。

  三、将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释义部分“开放日”的含义由“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修改为“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即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全部因节假日休市的日期除外)”。

  四、将基金合同第5章“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第2节中的如下规定: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开放时间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修改为: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若该交易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全部为节假日则本基金不开放),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五、将招募说明书第8章“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第2节中的如下规定: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修改为:

  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若该交易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全部为节假日则本基金不开放),开放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约定,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同时删除:

  开放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如遇下列情况则顺延至下一开放日:

  1)国内的节假日;

  2)以下三个市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市场为节假日时: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六、将基金合同第5章第4节第3条中“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时”修改为“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休市时”。

  七、将招募说明书第8章第4节第3条中的如下规定:

  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最迟不超过T+13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是指以下三个市场中有一个或以一个以上的市场为节假日: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修改为:

  如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休市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最迟不超过T+13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是指: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八、将招募说明书第8章第9条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的如下规定:

  (2)以下三个市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市场为节假日时: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

  修改为:

  (2)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中有一个或两个因节假日而休市时;

  九、将招募说明书第8章第10条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的如下规定:

  (4)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休市时;

  修改为:

  (4)基金投资所处的主要市场中有一个或两个因节假日而休市时;

  上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南方盛元封闭期内不能修改基金分红方式的提示性公告

  近期南方盛元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部分投资者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或网上销售系统修改分红方式,但是修改申请没有成功。

  根据南方盛元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封闭期内只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投资者在发行期和封闭期所做的修改分红方式系统均做失败处理。南方盛元基金为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基金成立后的第一年内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任何交易类申请(包括申购、赎回、修改分红方式等)。为了强调本基金“红利”的特点,同时强化封闭期内现金收益分配的预期,减少一年封闭期对投资者现金流动性管理的影响,本基金规定在封闭期内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至少分红一次,并且只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让广大投资者实现现金收益。

  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届时本公司将以提示性公告的形式提醒投资者进行选择,投资者可以通过代销机构和网上销售系统修改分红方式;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特此提醒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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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10号文核准批复,公司聘任陈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附:陈喆先生简历

  陈喆,男,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经济学硕士。曾任美国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中国代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具有近15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持有证券发行、经纪和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2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6月19日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7010,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8年7月1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5月12日《中国证券报》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上的《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 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4、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5、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二、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者。

  三、 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一)日常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从2008年7月18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起;通过本公司“基金易”电子商务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赎回的限制

  原则上,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公司“基金易”电子商务平台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三)申购、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500万元 1.0%

  500万元≤M<1000万元 0.3%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从申购金额中扣除,由基金代理人及代销机构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4、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如因此或其他原因导致上述费率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费率实施日2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 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基金易电子商务平台

  交易网站:direct.cmfchina.com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机构理财部

  北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14-615

  电话:(010)88092709、88092679、88093105、88093102

  传真:(010)88093068

  联系人:张镰

  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联系人:陆琰

  深圳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439传真:(0755)83196360联系人:王圆媚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热线:95599

  网址:www.95599.cn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网址:www.boc.cn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客户服务热线:11185

  网址:www.psbc.com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www.ecitic.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cn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086-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1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

  网址:www.gf.com.cn

  (2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10-84588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0-96210

  网址:www.axzq.com.cn

  (2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2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11

  网址:www.pa18.com

  (2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6)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2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31-4403347

  网址:www.cfzq.com

  (2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3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 3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五、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TOP

  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参与中信建投证券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鼓励基金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理念,积极参加基金定期定额业务,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参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7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推出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对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证券柜台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优惠。

  一、活动时间

  2008年7月15日——2009年12月31日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证券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下述适用基金的合法基金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1、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3)

  3、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7)

  4、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0610)

  5、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1)

  6、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

  三、适用基金优惠费率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证券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

  1、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柜台系统现场办理定时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话费)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五、特别提示:

  1、本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留对参与上述优惠的基金品种及折扣率进行调整的权利,请投资者注意查阅不定时更新的相关业务公告或通知。

  2、本公司将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后决定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定期定额投资是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4、本公告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发展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从2008年7月18日起,深圳发展银行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8021)和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395001),投资者可在深圳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四只基金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购以及赎回等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

  新增代销机构基本情况及业务联系方式如下:

  深圳发展银行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Newman)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 518001

  联系人:周勤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82080714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深圳发展银行在全国以下18个城市240多个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海口、上海、杭州、南京、宁波、成都、重庆、珠海、昆明、广州、温州、青岛、济南和佛山。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情,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免长途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关于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和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签署的《益民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宏源证券自2008年7 月16日起代理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560001)和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代销机构的有关详情: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市建设路2号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张智红

  联系电话:010-62267799转6416

  传 真:010-62294470

  客服电话: 010-62294600

  公司网址:www.ehongyuan.com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沈阳、武汉、海口、南宁、昆明、大连、柳州、盐城、桂林、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哈密、石河子、昌吉。

  投资者欲了解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和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致电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mfund.com查询。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15日

  关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7月15日起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始办理华夏成长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0001)、华夏债券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1001/C类基金代码:001003)、华夏回报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001)、华夏现金增利基金(基金代码:003003)、华夏红利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011)、华夏回报二号基金(基金代码:002021)、华夏稳增基金(基金代码:519029)、华夏优势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00021)、华夏蓝筹基金(基金代码:160311)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符合上述基金合同要求的所有投资者。

  二、开办时间

  自2008年7月15日起。

  三、申请方式

  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

  四、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目前,民生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规定的每月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

  五、扣款日期

  1、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六、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3、如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七、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遵照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关规定执行。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确认信息。

  九、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或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等,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十、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华夏基金旗下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

  十一、咨询渠道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www.cmbc.com.cn 95568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2008年7月15日起增加国都证券和国信证券作为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519696;以下简称“交银环球”或“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7月10日发布公告,本基金自2008年7月15日起至2008年8月15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 年7 月10 日《中国证券报》、2008年7 月11 日《上海证券报》和2008年7月14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议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188号交银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红兵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TOP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通网上直销业务及部分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008年7月18日起,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对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借记卡和准贷记卡的持卡人及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借记卡的持卡人开通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工银红利,基金代码:481006)的网上交易功能并对其申购及部分转换业务实行费率优惠,具体费率如下:

  一、 农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持卡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费率优惠如下:

  金额(M) 原申购费率 优惠费率

  M<100万 1.50% 0.6%

  100万≤M<300万 1.00% 0.6%

  300万≤M<500万 0.80% 0.6%

  M ≥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二、 农行借记卡及准贷记卡持卡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基金转换费由发生转换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构成。

  (1)“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工银成长”之间进行转换:

  持有年限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 0.5%

  1年(含1年)到2年 0 0.25%

  2年以上(含2年) 0 0

  (2)“工银红利”转换入“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强债B”、“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或“工银货币”:

  持有年限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 0.5%

  1年(含1年)到2年 0 0.25%

  2年以上(含2年) 0 0

  (3)“工银强债A前端”转换入“工银红利”:

  金额级差 持有年限 原申购补差费率 折后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 1年以内 0.7% 0.60004% 0.1%

  1年(含1年)到2年 0.7% 0.60004% 0.05%

  2年以上(含2年) 0.7% 0.60004% 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1年以内 0.5% 0.5% 0.1%

  1年(含1年)到2年 0.5% 0.5% 0.05%

  2年以上(含2年) 0.5% 0.5% 0

  300万元(含)  至500万元 1年以内 0.3% 0.3% 0.1%

  1年(含1年)到2年 0.3% 0.3% 0.05%

  2年以上(含2年) 0.3% 0.3% 0

  500万元以上  (含500万元) 1年以内 0 0 0.1%

  1年(含1年)到2年 0 0 0.05%

  2年以上(含2年) 0 0 0

  (4)“工银添利A”转换入“工银红利”:

  金额级差 持有年限 原申购补差费率 折后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 30天(含30天)以内 0.7% 0.60004% 0.2%

  30天到1年 0.7% 0.60004% 0.1%

  1年(含1年)到2年 0.7% 0.60004% 0.05%

  2年以上(含2年) 0.7% 0.60004% 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30天(含30天)以内 0.5% 0.5% 0.2%

  30天到1年 0.5% 0.5% 0.1%

  1年(含1年)到2年 0.5% 0.5% 0.05%

  2年以上(含2年) 0.5% 0.5% 0

  300万元(含)  至500万元 30天(含30天)以内 0.3% 0.3% 0.2%

  30天到1年 0.3% 0.3% 0.1%

  1年(含1年)到2年 0.3% 0.3% 0.05%

  2年以上(含2年) 0.3% 0.3% 0

  500万元以上  (含500万元) 30天(含30天)以内 0 0 0.2%

  30天到1年 0 0 0.1%

  1年(含1年)到2年 0 0 0.05%

  2年以上(含2年) 0 0 0

  (5)“工银添利B”转换入“工银红利”:

  金额级差 原申购补差费率 折后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0.6%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1.0% 0.6%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8 0.6%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00元/笔 1000元/笔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6)“工银强债B”或“工银货币”转换入“工银红利”:

  金额级差 原申购补差费率 折后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0.6% 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1.0% 0.6% 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8% 0.6% 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000元/笔 1000元/笔 0

  三、建行借记卡持卡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购费率优惠如下:

  金额(M) 原申购费率 优惠费率

  M<100万 1.5% 1.2%

  100万≤M<300万 1.0% 0.8%

  300万≤M<500万 0.8% 0.64%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按笔收取,1000元/笔

  建行借记卡持卡人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转换暂不实行转换费率优惠。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调整申购费率结构的公告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08年7月18日转为开放式基金,接受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申请。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经征求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原申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费率标准

  申购费 M<100万 1.5%

  100万≤ M<500万 1.0%

  M ≥ 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调整后的申购费率结构:

  费用种类 费率标准

  申购费 M<100万 1.5%

  100万≤ M<300万 1.0%

  300万≤ M<500万 0.8%

  M ≥ 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上述申购费率的调整,本公司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调整方案自2008年7月18日起生效。自当日起,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将按新的申购费率结构处理投资者的申购业务申请。同时,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也将按照新的申购费率结构计算申购补差费(详见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网站:www.icbccs.com.cn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TOP

  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转为开放式基金并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08年7月18日转为开放式基金,并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7年7月18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限为1年,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将转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封闭期为2007年7月18日至2008年7月17日,自2008年7月18日起,本基金将转型为开放式基金。

  2、自2008年7月18日起,本基金为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7月9日《中国证券报》、 7月10日《上海证券报》和7月11日《证券时报》的《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4、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相关业务的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一、销售机构和新增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网上交易地址为www.icbccs.com.cn

  除上述8家代销机构,根据本公司与各代销机构签定的代销协议,自2008年7月18日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代销机构增加为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新增的18家代销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电话:010-66226044、66223251

  传真:010-66226045、66226047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电话:010-58351666

  联系人:李群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41405

  传真:010-65541281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6、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联系人: 周勤

  联系电话: 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 0755-82080714

  客服电话: 95501

  网址: www.sdb.com.cn

  7、 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010)68098000

  传真:(010)68561260,68561290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8、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9、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518031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100007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电话:010-84183389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0456

  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13、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93

  传真:025-84579879

  网址: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

  1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邮政编码:230001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程维

  联系电话:0551-2207936

  传真电话:0551-2207965

  客户服务电话:全国:4008888777

  安徽省:9688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2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7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注册资本:15.1亿元人民币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82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网址:http://www.axzq.com.cn

  1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7、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190

  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站:www.lhzq.com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18、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 0471-4961259

  网址:www.cnht.com.cn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申购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申购和赎回的数额要求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直销中心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或者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四、申购和赎回费率

  1、本基金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根据本公司于2008年7月15日发布的《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调整申购费率结构的公告》,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费用种类 申购金额(M)

  申购费 M<100万 1.5%

  100万≤M<300万 1.0%

  300万≤M<500万 0.8%

  500万≤M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费率标准

  赎回费 持有期<1年 0.5%

  1年≤持有期<2年 0.25%

  持有期≥2年 0

  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开放申购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开办基金份额申购业务之后,在每个开放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转换业务相关情况

  本基金自2008年7月18日起开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价值”)、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工银货币”)、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平衡”)、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成长”)、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以下简称“工银强债A前端”)、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强债B”)、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A”)、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B”)之间的转换。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货币、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强债B、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之间的转换业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之间的转换业务,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货币、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与之间的转换业务,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工银红利与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之间的转换业务,中国光大银行开通工银红利与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工银成长、工银添利A、工银添利B、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强债B之间的转换业务。

  如上述业务办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基金的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目前,工银红利、工银价值、工银平衡和工银成长均只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工银货币的收费模式目前也默认为前端收费模式。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转入基金时,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工银红利与工银货币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6、工银红利与偏股型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7、工银红利与债券型基金之间的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工银红利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工银添利A、工银强债B、工银添利B

  (2)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红利

  (3)工银添利A转入工银红利

  (4)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红利

  (5)工银添利B转入工银红利

  8、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9、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如遇旗下基金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包括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费率优惠活动,公告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则基金转换时的申购补差费按照优惠后的费率计算,但对于通过代销机构网上交易提起的基金转换申请,如本公司未作特别说明,将不适用优惠费率。

  11、如遇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转换的业务规则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工银瑞信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为准。

  七、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5869891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八、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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