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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杂文] 拼车给烟也违法,违的哪个“法”?

拼车给烟也违法,违的哪个“法”?


  背景:为了保证奥运会期间交通通畅与空气质量,从7月20日到9月20日,北京市实行机动车单双号行驶,这令北京人的“拼车”热情再次升温。北京市运输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却表示:“只要是收费的拼车,无论是支付加油费,还是给包香烟,都是违法的,属于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

    潇湘晨报发表晏扬的文章:给包香烟也违法,这法管得够细的。拼车与黑车的界线到底在哪儿,有时确实让执法部门难以甄别,于是,拼车不得不受黑车的连累,始终处于夹缝中求生存状态。黑车是要打击,但不能把拼车也连累进去,更不能故意把拼车抹成“黑车”。拼车的好处人人皆知,ZF也在提倡节能减排,可当人们有了节能减排积极性时,却被一些过时的、不合理的政策法规捆住了手脚。拼车人之间的利益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老百姓自己有这个智慧;拼车势必会影响经营性车辆(如出租车)车主及公司的利益,他们可能是反对拼车合法化的最坚强力量,如何化解这一利益纠葛需要ZF的智慧。其中关键的一点是,ZF部门如何从利益纠葛中抽身:相关ZF部门设置经营许可,只有上缴了一定费用的车辆才能获得运输经营权。既然收了钱,自然要维护其利益,这没什么错,问题是,与节能减排这个大利益相比,无论是ZF部门的利益还是经营性车辆车主及公司的利益都要有所调整。如果我们承认能源紧缺是人类将要长期面临的难题和挑战,承认我国机动车增加、道路交通压力加大是未来发展趋势,认可节能减排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政策方针,那么拼车合法化之势便不可阻挡,我们没有理由继续视而不理。拼车“给包香烟也违法”,彰显的将不再是法律的尊严,而是法律不近人情的迂腐与虚化,这样的法律,最终会被社会情理所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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