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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解读权证的行权比例条款

本主题由 阿远 于 2008-8-1 12:55 打开

正确解读权证的行权比例条款


行权比例是指一份权证可以购买(对于认购权证)或出售(对于认沽权证)的标的证券数量。例如:在南航认沽权证(南航JTP1)上市公告书中,初始行权比例为2:1(行权比例数值为0.5),表示每2份认沽权证可以向南航集团出售1股南方航空股份,或者说每份认沽权证可以向南航集团出售0.5股股份。

南航JPT1的初始行权价为7.43元,表示只有当南方航空股票价格低于7.43元时,该认沽权证才有正的内在价值,行权才能获得收益。在考虑权证买入成本的情况下,认沽权证投资者行权时真正的盈亏平衡点价格则要低于行权价格,具体公式如下:

盈亏平衡点价格(认沽权证) = 权证行权价格 – 权证买入价格/权证行权比例数值

以南航认沽权证为例,如果一个投资者以1元/份的价格买入南航认沽权证,则权证行权时该投资者的盈亏平衡点价格 = 7.43 – 1/0.5 =5.43元。只有当南方航空股票价格低于5.43元时,权证行权所获的收益才能弥补其权证买入成本,并获得正的收益。

同理,在考虑权证买入成本的情况下,认购权证投资者行权时真正的盈亏平衡点价格则要高于行权价格,即只有当标的证券价格高于该盈亏平衡点价格时,权证行权所获的收益才能弥补其权证买入成本,并获得正的收益。具体公式为:

盈亏平衡点价格(认购权证) = 权证行权价格 + 权证买入价格/权证行权比例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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